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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疫情防控 2021-8-17 22:02 866人浏览 0人回复
来自: 广西东兴 收藏 分享 邀请

东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16日起,全市居民小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办公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以下简称“二码”联查)。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要在入口醒目的位置张贴“二码”联查公告,并安排专人负责“二码”联查工作,对进入的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社区居委会)。
二、棋牌室、KTV、酒吧等场所要严格遵守自治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指挥部联防联控等职能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可对棋牌室、KTV、酒吧等人员复杂的封闭场所采取暂停营业等封控措施,严禁不听劝阻私自营业,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严厉查处。
三、全市各药店必须对退烧、止咳类药品购买者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登记并每日按规定上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医疗卫生机构。
四、全市生产经营、进出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管控,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传播风险。未按要求进行管理的企业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严格落实回港上岸人员网格化管理措施,在渔港码头设立监测点。明确船主和船长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实行对渔船所有人员实名制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出海备案、出海前登记和回港后清查管控。海警、公安、渔政、镇、村(社区)等单位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渔港渔船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及蔓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与外籍的船舶搭靠、人员接触、货物交易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若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具备有接种或医疗救治保障资质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具。如有伪造、虚假开具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行为的,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约谈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服从防疫管理要求。对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管理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7665569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6日